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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妾 第12节(第1 /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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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清气爽的男人看着窝成鹌鹑的女人愉悦的笑了,拍了拍被子,调侃道,“今早上不还撩拨我呢吗,这会儿,知道害羞了?”

林水怜整个人埋着,浑身无力酸软,她倒酒的时候,就知道晚上会被压着,上次白天里就那样,这回呢,也不知道侯爷犯了什么病,好好的床上不待,非得给她托着往桌子上撂,她腰上保证两个大青手印子,想想就热的要命。

宋巅怕她闷着,掀了被,单臂抱起她,瞧着她羞涩的小模样,薄唇贴上她的,软软的,好似刚出锅的蛋奶,香甜绵软。

第二日,宋巅让闫峰领兵陪同袁恒去翟家清点了银子,随着粮食一路往西去,而久违露面的宋宜楚出现了,只是有点憔悴的不成样子,见了宋巅就落了眼泪,不得已,只能带着她一同出行。

“宋铭钧不是给你亲兵了吗,人呢?”

“你们男人都不知道女人的苦,有哪个女人愿意分享自己的丈夫,昨夜和别的女人抵死缠绵,今夜又来上我的床,不嫌恶心。”

袁恒怔住,他风光时娶的恩师的女儿,她善良美丽,婚后不久,就把两个丫鬟开了脸,她不方便了,就让她们伺候,平日里也见不出什么不妥,此时,才突然想起,他头一回在别的院子过夜,他的妻子病了好一阵,他只以为是感冒了,后来,每次似乎都有些小疼小痛,既然不愿意,为何还要那么做呢?

第20章 打猎解馋

宋巅没有妻子,下意识的看了眼后头的林水怜,秀气的脸蛋一脸茫然,仔细能看出点羡慕之色,男人之所以可以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原因嘛,他们可以念书当官,经商买卖,挣取银钱,而女人,只能在家缝缝洗洗,最主要的还是繁衍子嗣,娶妻娶贤,不善妒,能和睦相处,男人忙于外头,很难顾的全,再者,妻子是两家的最大利益,自然需细心呵护,而,妾呢,只不是男女接触之物,实在不必看的如此重要。

“别耍酒疯了,回去歇着吧。”宋巅开口,几人散了,袁恒路过林水怜的时候,又仔细瞧了一眼,复又低头沉思。

薛尔曼手拄着脑袋,亮着声音问他。

“薛姑娘胆色惊人,不可妄自菲薄,待我回京,必定多介绍几个好儿郎,必定不敢嫌弃你。”袁恒早先就读于寒山学院,后来有了先皇赏识,平步青云,受邀当了几日的夫子,他本身钻研地理,更是有着好多弟子,说出这话,也是看好薛尔曼的性子,同时也是瞧着平原候的脸面。

宋巅此时才知道她不想进宫,还想着金戈铁马,他们姐弟俩必须有一人留在京城,慢慢饮尽了杯中酒,后头林水怜上前弯腰又倒了一杯。

薛尔曼留心上首男人的表情变化,见着纤细的一双手倒了酒,突地,就起了攀比之心,假意的摔在案桌上,一双眸子亮晶晶的看着宋巅,嘴里吐出的话暧昧至极,“宋大哥,我还记得在西北弯里,是你第一个找到我的,背着我走了好几里的路,脚都冻的化脓,要不,我肯定就僵死在那个山坳里了,我当时就在心里认了你做亲大哥。”

宋巅也不是铁石心肠,温和的说道,“你若不愿进宫,谁也不会逼你。”

林水怜读的是地域志,北方多高山,农民居住地包围于山中,气温低,但风沙较少,正念的起劲儿呢,被男人打断,她抬眼一看,两人眼神碰撞,宋巅的一双眸子黑如曜石,幽深暗沉,林水怜最是受不得,每次都被吸着愣了神。

“路上辛苦,等会多吃点儿。”宋巅见她失了心魄,哼笑了声,又说了一句。

林水怜反应过来,忙低头看自己,她一向心宽,吃好睡好,放任自己往肥胖的道路上一去不回,可,这,侯爷还是觉得瘦啊,那,可得再加把劲儿。

午膳时,宋巅让她换了女子衣裳,领着去前院用,袁恒早早的等着,因着有些激动,站在门口踱步,果然,再次见到了她。

三人落座,林水怜靠后坐到宋巅一侧,袁恒疑惑的看了眼她,不是丫鬟,难道是妾?

刀疤脸也不计较她回嘴,确实,之前的那几个太急切,这个样子不好看,但架不住身子丰满,是个能生养的,这个贼婆娘嘛,处处风情,留着泄火最好。

奖励的拍了下她滚翘的屁股,拿起刀去了另外的院子。

宋巅被一帮兵油子围着,大碗喝酒,几个胆大的,说的开了,污言秽语个不停,闫峰知道他听不得,借了空档,把人请出来送回院子里。

这院子是当地原先一富户家的,因着闹灾,逃去了外地,青墙红瓦的,布置景致不错,闫峰早就没瞧见林姨娘,只以为是回了院子梳洗,结果通黑的,没人啊。

第21章 救命恩人

刚才的汉子就是二弟,这会儿正抬大锅呢,听的又嗖嗖跑远了,不大会儿,抱了个苗条纤细的女子而来,只不过身上的衣衫半敞,露出红彤彤的肚兜,脸蛋酡红,神智还有些涣散,两个胳膊见了刀疤脸就紧忙的缠上去,小嘴一嘟,想求欢呢。

“没长脚啊,不会站着,下来。”刀疤脸不怜香惜玉,大手一挥,让她跌倒在地。

那女子也是个没脸皮的,拉起他大手就往峰峦上放,这一大家子,就这个器大活好,她真是想的紧,哪成想今日这男人吃了炮仗,又冲着她喝道。

“穿好衣服,进屋去把那女人骗到手。”

站着的两人一惊,随后老二兴奋的又跑了,女人却火了。

日暮将近,风声猎猎,林水怜觉得味道越来越淡,可能走错了路,扭头想回去,突的后颈被人劈了下,神思全无,晕倒在地。

“这细皮嫩肉的小胖子,保证美味又可口。”一个糙汉子搓着手望着旁边抱着林水怜的刀疤男人。

“嘿嘿,这身子软和的要命,要是个女人就好了,咱们还可以有点别的用处。”

刀疤男人邪恶的眯眼,似乎回味着什么美妙事儿。

两人不费吹灰之力的扛着人回了院子里,显然刀疤脸是个能做主的,吩咐那个汉子去烧好水,拿几个干净的大盆过来。

桌子上,腊肉炒了个冬笋,有条河鱼,身子红烧了,鱼头炖了白汤,这时候连青菜都是没有的,腌菜倒是样子多,白米饭热腾腾的,宋巅闻着就有食欲,筷子飞快,林水怜看他吃的欢,心里高兴,盛了碗汤。

“爷慢点,今日可累了?”

宋巅嗯了声,夹了片腊肉给她,“你多吃点,改日猎点东西回来给你。”

“对了,爷一说,我才想起来,这几天我总闻着股炖肉味,就在灾区附近。”

“你是想吃肉了,这几日倒不出空。”宋巅撂了筷子,好笑的看了她一眼。

“美啊。”林水怜连眼睛都没眨,她说的实话,即使哭的这么久,依旧美的不像话。

“那我的身材好吗?”她又问。

“好啊。”这个是最大的实话,她可能一辈子也不可能瘦成这样,腰细的快两手就能握住,可,这胸脯还高耸,真是尤物。

女人都为之动容的身材样貌,为何那个男人就无动于衷,她只记得他冷漠的瞥开眼,不带一丝的情感让她穿好衣服,事后还跪了一整夜,他说的什么来着,要向佛主请罪,破了色戒,就那么冷冰冰的一眼,对自己还真是狠心。

更加寒心的是,他是丝毫不顾及,大庭广众之下就撕破了脸面,让她落荒而逃。

说完,就掩面而泣,美人哭泣可是讲究的很,泪珠滑落,娇柔媚喘。

可惜,遇见的是控制力极强的宋巅,对于这些年准备爬床或是勾引他的女人,皆没什么耐心,若此时没那二十万,真想抄了她家,哪能容她哭哭啼啼。

心中烦躁,挥挥手,不耐烦道,“行了,明日让刘知县来一趟,回去吧。”

惹了贵人不高兴,翟老爷领着翟雁玉迅速退出去,没个准话,估计,还是得进宫。

翟雁玉抖着肩膀难过,翟老爷算计一番,劝慰道,“爹也实在没法子了,你这容貌太盛,既然宋大人无情,咱们还是往高处走吧!”

面对着大表哥的黑脸,宋宜楚很没形象的继续哭,她受了这么严重的伤,为什么他们都看不到,为什么,他,不喜欢她呢?

林水怜知道她的身份此时插嘴不对,但,看着小姑娘伤心成那个样子,靠坐在她一旁,倒了杯温水,递给她。

“宋姑娘,先喝口水,慢慢说,行吗?”

宋巅不耐烦的起身,出去问话,让林水怜先安抚她。

“小嫂子,我不美吗?”这会儿,只剩下林水怜了,宋宜楚抬起哭花的脸蛋,抽噎着问她。

林水怜确实被震撼了,她的母亲去的早,一直随着父亲生活,父亲是个粗枝大叶的,在她要出嫁前,才托邻居大娘给她讲讲男女之道,之后,她可能做的并不好。

宋巅进屋,拉了她一把,眼睛通红,像只小兔子,“怎么了?”

林水怜打了个寒颤,心里突突直跳,像是被抓包的样子,取悦了宋巅。

“你别听她乱讲,她天天跟着一群老爷们,就以为自己是男人了,那不可能,你就乖乖的,以后我有了妻子,你和顺些,别仗着我的宠爱,逞能耐就行,爷就不能冷落了你。”

宋巅揽着她上床,声音低沉浑厚,苍劲有力,让人不自觉的信服。

这话确实,薛城不屑,远安王更是宠女如命,要不怎能安排她进军营,“你的身份自己知道,要找个好人家,有点难。”

宋巅直白的要命,她有个王爷爹,还有个侯爷弟弟,而且一直混迹于军中,哪个男人心那么大,能毫无芥蒂,除非,想拣高枝攀的。

”圣上已然有了想法,最好你现在就能有个对策。”这话当着袁恒的面说,颇有些意味,当今圣上年纪轻轻却不作为,整日里流连后宫,作为一个夫婿讲,确实不合格。

“我啊,想要个对我一心一意的男人,除了我,不能有别的女人。”

薛尔曼完全喝醉了,摇晃着站起来大声宣布。

薛尔曼从外头走来,见着林水怜,拱手一礼,“宋大哥,袁大哥,小嫂子,今个儿特地弄了只乳羊烤了,咱们尽尽兴,我明日就回京城了。”

宋巅挥手让她坐下,“行,你早日回去,好做准备。”

薛尔曼酒量算是大的,醉了之后明显话多,积郁的心不甘,端着酒杯凑近了,问,“宋大哥,还记得樊炼岭先锋突袭那次吗?咱们才一队骑兵,就干掉了他们三千人啊,到现在还记得他们那副见了鬼的模样,太可笑了,哈哈哈。”

袁恒钦佩的端起酒杯,敬她,“真是巾帼英雄。”

“是啊,战场上,虽生死难料,却保家卫国,我这一腔热血,还没挥散尽了,袁大人,可知,我这身上有多少处伤疤,我家老父亲还希冀着有位京城女婿呢,你说,谁家儿郎能瞎了眼,看的上我啊!”

“老大,你这是什么意思,不想要我了,就因为我没给你们留个种?”

刀疤脸神色不变,眼神专注且锋利,“哼,你要有本事,这三年都生一窝了,还扯什么别的。”

说罢,两指一并捏着她尖细的下巴,胡茬扎着她脸蛋。

“乖乖听话,让你做大,她为小,别寻死觅活的就成。”

女人一听,放下心,妩媚一笑,“那是自然,女人之间总是好说的,不像你们男人,每次都血赤糊拉的,忒难看。”

那个汉子显然是做熟了的,兴奋的答应了声,冲里头跑去。

刀疤脸把肩上的人随手一掼,后脑咚的声撞到土地上,林水怜本能的哼了声,却惹的背对她站着擦大刀的男人铁躯一僵,刀疤脸回头伸出大手撕拉扯开了袄子的前襟儿,白皙的脖颈露出,配着沉睡的小脸,无辜又安静。

刀疤脸诡异的扯着唇角笑了声,嘴里声音也变得高亢,

“女人,真是天助我。”

转身关紧了房门,刀疤脸大喝一声,“二弟,你叫贼婆娘来。”

“不是,我就是奇怪,那肉味,我从未闻过,不知道是什么?”

林水怜确实奇怪,她的鼻子很灵的,就算闭着眼睛,也能知道侯爷在哪儿。

宋巅日日都去巡查一圈,并未发现什么骨头血迹的,自己的女人馋的出了幻像,说出去还真是丢人,暗自想着,明日还是弄点肉来,给她解解馋。

随后几日,林水怜都细心留意,转了大半圈,还真没什么可疑之处,纳闷了许久,因着宋巅进大山猎了两头冬眠的野猪,又兴高采烈起来,烀了一大铁锅,人人有份,这边山上不太平,村民们都不敢随意进山,多亏宋巅领着大帮将士,才开的荤。

正拾掇瓢盆呢,林水怜又闻着股肉味,且特别浓厚,跟着一侧的大嫂说了句,就循着味儿走去。

宋宜楚突然痛哭流涕,抓着她手开始讲述,原来是为情所困,只不过,对方是个遁入空门的和尚。

宋巅在外头气的冒火,他宋家女儿竟没脸没皮的私逃出家,就为了个和尚,真是荒唐。

侯爷一怒,自然铁血手段,派了私兵护送宋宜楚回原城,写了封书信寄予宋夫人,信中什么内容林水怜就不知道了,不过看着明显黑着脸的侯爷,只能默默的离他远点。

乍暖还春,各地的雪灾已不太严重,后续建设比较难办,粮食分配不均,怕引起民愤,只能各地官府互相帮助,宋巅作为磨合的,自然得出把力气,袁恒就负责各项开支,林水怜现在扮小厮越发顺当,没闲工夫看话本了,日日跟着去帮忙安抚灾民。

晚间回府时,林水怜先去厨房做了几个小菜,这阵子忙的厉害,这又处于贫困地界,没什么荤的,她一个女人都馋的够呛,更别提无肉不欢的宋巅。

当上了皇帝的丈人,横着走都行,何必扒着个冷面侯爷,说不准,都有他回头求他们的时候。

林水怜收拾妥当了,见宋巅寒张脸,进来就脱外袍,不大会儿,直接光着膀子,回身喊她,“再拿一件,干站着,干什么呢。”

这又是谁惹了他不高兴了,直接冲她撒火气,规矩的给他换上,倒了杯茶,静静的候在一旁。

宋巅这些日子累的够呛,可算能倚着歇会儿,春阳暖暖,让林水怜拿本书来,“照着念,不会的就跳过。”

林水怜搬了个绣墩坐到他跟前,认真的一字一句的读起来,她的声音是宋巅最为喜爱的,每逢她泪湿着哼唧的时候,总动情的特别快,宋巅睁眼看着她,还做着小厮的装扮,小脸白皙耐看,比翟家那女人可秀气多了,怎么瞧着下巴尖了呢,剑眉一蹙,插嘴问道,“最近没好好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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