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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骨师(悬疑) 第27节(第1 /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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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着说道,最后我还有一个要求。给我找来一张这个女人生前的正常的照片,最好是登记照一类的,时间距离现在越近越好,如果能够从照片上分析出死者的一些信息的话,那么也省得我再大老远跑去区县摸死人了。

马天才笑了笑说道:“嗨,这事好办,就交给我了凯爷。可也真是难为你了,每次只要找到尸体,你就得去摸一次,这将来如果结婚了,你媳妇儿可会有意见啊,哈哈哈。”马天才说完笑了起来。

我很欣赏他的乐观,不过在这个时候,他更像是在讽刺我。

我也没功夫在这个当口跟这家伙斗嘴,于是我告诉马天才,找到照片之后迅速发到咱们群里,各自分工,我这里除了看照片摸骨之外,得到的任何消息都会及时跟大家通报的。

当天晚上聊完,已经是接近十一点钟。由于我们三个人不顺路,于是也就各自打车回去。杨洪军告诉我最近这段日子他不会回家去,而是待在警察局里面。警察局里有招待所,刚才等我来的时候已经让人去把杨安可母女接去招待所暂住了。这段日子大家都要小心一点,尤其是你们俩,咱们是兄弟,失去你们任何一个,我都会难过的。

杨洪军记录之后问我:“那你刚才说的,尸体身上的几处致命伤,到底哪个在先哪个在后?毕竟没人会专门用好几种手段来杀死一个人吧,死都死了,补刀有何意义呢?”我摇摇头说,这也是刚才我很疑惑的地方,不过现在看来,似乎是咱们自己将这个问题想得有点复杂了。

我告诉杨洪军,在咱们得到这些案情线索的时候,第一时间的判断是凶手有可能为了掩盖真相,或者给我们一些错误的线索去浪费时间,但是就这个案子的最终目的来说,好像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我接着说道,如果我这个想法是成立的话,那么凶手在跟着受害人或者约见受害人的时候,就早已经决定要杀死对方了。而他此刻应该打算的就是先强奸,后杀害。所以才会先用女人的丝袜绑住了女人的手,让她失去一半的挣扎能力。

我将照片翻到第一张,也就是那个女人趴在地上的那张照片说道,你们仔细看看,这女人被撕烂的裤子是一条牛仔裤,脚上也穿着高跟鞋,你们见过哪一个女人会在穿牛仔裤的时候同时穿丝袜的?

杨洪军和马天才对望一眼,好像先前都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接着说道,所以这丝袜如果不是死者自己的东西,那就是凶手带在身上用于作案的工具。不过看起来应该是第一种可能性比较大,同时这也说明,假如凶手能够随手就拿到丝袜的话,那证明这个女人的屋子里肯定有很多类似可以用来捆绑的东西。

杨洪军强调道:“这是一个跟罪犯争分夺秒的时候,我们必须迅速做出判断,并且这个判断还错不起。在我市历史上,的确也曾经发生过一些奸杀案,但没有任何一起恶性程度有这个案子这么严重,也没有任何犯罪分子是借用犯罪事实来向一个警方特定的人挑衅示威的。”他接着说:“弟兄们,咱们的时间可能真的不多了,必须在这家伙没有犯下下一个案子之前抓住他。”

杨洪军的这句话仿佛就是一道军令,军令是下给我和马天才的。至于马天才我是不清楚他的想法,但对于我来说,我明白这个案件能否破获,几乎直接关系到杨安可的安危。

我必须救她。

第83章 推理

我告诉杨洪军,就目前我看到的这些材料内容,我基本上可以确定几件事。第一,凶手既然明明白白地叫嚣要杨洪军死,那么现场的其他状况,实际上是无需刻意伪装的,因为那样做是没有意义的。他在死者身上留下的“贱人”二字,很可能并非是因为私下认识死者,也许只是为了表明态度,他所认为对方是“贱人”,那么对方也许就有一些行为让凶手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所以第一步,咱们需要彻查死者的身份。

我数了数发现牙齿有30颗,正常人的恒牙大约是28到32颗之间,我想这凶手肯定是将这个女人的牙齿全都生拔了出来,因为他实在是没有理由刻意留下几颗在嘴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那张女尸的正面照片里,女人的嘴里满口都是鲜血。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有尖锐的刀具完全足以刺杀杀死对方,那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再勒死对方一次呢?或者说顺序颠倒一下,先勒死或者勒晕对方,然后再补刀?似乎也没这个必要,况且还是六刀。同样都是用来杀人的工具,皮带和刀似乎此刻看起来,没有共存在这里的必要,况且现场并没有发现口刃相符的刀具,也就是说,这把刀原本就是凶手携带在身上的,既然是以杀死对方为目的的话,那更加没有必要再用皮带勒对方的脖子一次了。

倘若说凶手用牙齿和舌头拼成一个盛放的莲花是在表明立场,墙上的“杨洪军”三字是为了宣告下一个目标,那他在女人身上写“贱人”画笑脸,还割下女人一半胸部,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说纯粹是为了满足他自身变态的欲望吗?

我合上材料,内心无法平静。杨洪军告诉我说:“刚才你没来的时候,这些我都已经给老马看过了,既然写了我的名字,留下了莲花印记,那就肯定是冲着我来的了。区县分局把这些材料之所以发出协查,还专门特地把这东西转给我,就是因为人家指名点姓要我死了。”

杨洪军两手一摊,苦笑着说:“今天上午接到这个通知的时候,我们局里就提出让我把案子交给他们去办,我自己躲躲风头,不要让对方找到。但是我一想,我本来就无牵无挂,孤家寡人,但是如果我躲起来了,我总不能让我身边所有我在乎的人都躲起来吧?”杨洪军顿了顿说:“既然是冲着我来的,还用杀害了一个女死者的方式来向我扬威,说明什么了?说明此人这次就是奔着这个目的来的,根本就没把我们警方放在眼里,让局里保护这很容易,可是对方如果找不到我的话,会去找我的家人的。我的大嫂,我的侄女,都会置身于危险之中,更不要说此人不光杀人,还是个强奸犯,我家里的这两个女性,叫我怎么可能放心出去躲?”

杨洪军说今晚就稍微早一点,直接在酒吧解决晚饭问题,咱们多碰碰头,一起商议。

那天下午我料理完手上的客人后就出了门。刚出门不久就在离我家不远处的转角位置发现了一辆民间牌照的车,这台车我认识,是警察局的车。车上坐着的便衣警察也是曾经来过我家的,看样子是因为昨天接到这个案件之后,虽然没有明确的消息说明我和马天才也在暗杀名单上,但杨洪军还说安排了人手暗中在保护着我们。

到了酒吧已经是接近六点,由于我们家吃饭的时间比较早,六点钟我也早已经饿了。没等杨洪军和马天才赶到,我就自己率先让帅气的酒吧老板给我做了个鸡蛋炒饭。狼吞虎咽刚吃完没几分钟,马天才也赶到了。见我满嘴都是饭粒,他笑呵呵地打趣道:“呦,凯爷,您这是干嘛呢?刚从深山老林里回归人间吗,这吃得好像没了下一顿似的,快喝口水,别噎着。”

第85章 流莺

奇门的结果最终停留在生门加天冲,按照父亲教我的诠释为:塞翁失马,安知非福。是个吉卦。

塞翁失马的故事我想每个人都听过,大概就是在说一些看似不好的现状,也许反而会导致一种相对较好的结局。而此处的“塞翁”想必就是我自己,因为我是用我自己的想法对错为论据来提问测算的,那么“失马”毫无疑问则代表着我会因此而失去某些关键的东西,或者是走很多的弯路造成我对自身产生怀疑。

那么后面的“安知非福”,则是在要求我顺其自然,不要过度去在意对错,飘忽不定只会造成过程的改变而非结局。

我的奇门功夫还谈不上入流,但是对于这种基本的测算,我想我的把握还是能够有八成以上。况且生门加天冲为吉卦,这就是说按照我的方式去寻找答案的话,结局会是好的,区别只在于时间早晚的问题。

马天才给过来的消息显示,女人是外省人,的确就跟我猜测的那样,是出自农村的。能够查到的学历资料,也仅仅是初中毕业而已,多年前她们老家有过一次人口普查,那次普查当中关于她的记录是户籍未变,但是人已经不在本地了。

算了算年纪,人口普查的那一年她才刚刚十七岁,也就是说,在那一年甚至更早,她就已经离开老家去了外地。至于是不是来了我们本地我是不清楚,但是起码从那个时候开始这个女人就开始在外面独立生活了。

坦白说并非我愿意把一个人想得那么坏,但从过去那些年我常常耳濡目染到的一些传闻来看,许多文化程度低,长相算得上好的农村姑娘,来到城里以后如果没有被人正确的引导或是本身就很要强勤奋的话,那么有一小部分人会慢慢走偏,走到歪路子上去。而案发的那个区县,又恰好是我们本市一个比较臭名远扬的、红灯区较为集中的区域。

国家自来都对性工作者持打击态度,可如今社会高速发达,人人都在想方设法给自己的生活寻求刺激。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就算国家时常在打击取缔,却也难免有死灰复燃的现象。且不说这样距离市区较远的区县,就连在我们主城区里,都还留存着一些美其名曰“录像馆”的场所,有专门的人卖门票,有专门的马仔在看场子,而里面放的录像,几乎都是一些带着某种暗示的影片。

而游走在录像厅里听说就有不少这样的失足女孩,为了那一次少得可怜的钱出卖着自己的身体。

这个问题让我有些困扰,脑子里突然变得很乱。于是我立刻从床上起身,拿出纸笔,把这件事写了下来,以防睡一觉我就会忘记。既然刑侦是杨洪军的专业,不如明天天亮之后,再把这件事跟他好好讨论一下,或许在我看来是个线索的问题,对于他们警方来说,却没有价值也说不定。

这名女死者的头部整体是一个瓜子脸的形状,平眉,眼睛也不算大,在眉毛上方大约一寸的位置就是发际线,相对较矮,这意味着这个女人也许本身并没有特别聪明,通常发际线的高低决定了一个人的先天智慧的高低。而发迹象往上,不到半寸的位置就已经是头顶,我仔细观察过照片拍摄的角度,按理说这个女人是正面对准了镜头,所以头顶的位置应该不止半寸才对,这说明这女人不但不聪明,而且还不善于动脑子。而作为女人来讲,有点招风耳是比较不好看的,可这女人将两侧的头发都捋到了耳朵的上面,虽然耳朵看起来还是有点招风,可是已经顺眼了不少。

不难看出这个女人虽然不怎么聪明,但是还算是会打扮,可打扮总是透着一股子土味,却也说不上到底哪里不对劲。女人的颧骨比较大,脸上微微有一点雀斑。通常情况下颧骨大的女人是有点克夫的,当然这并非绝对,只是存在一个如此较大的可能性。不过我注意到女人的整个鼻梁相对较短,也就造成了鼻翼的两侧较之一般的女性来说会更加宽厚一点。鼻子上的肉饱满了,鼻梁也就不算挺拔,从而造成人中线比较长,嘴唇和鼻子之间的距离相对较开。

在骨相当中,女人这种长相或多或少都有好高骛远之心,换句话讲,也许就是那种不安于现状,但却不愿为之付出更多努力的个性。腮帮子上咬合肌有点突出,这样的突出即便是她张嘴微笑的时候也能够看到,这就说明如果她没有笑,只是一个正常的表情的话,腮帮子上的肉会比现在看起来更加明显。如果她并非天生如此的话,那么就肯定是张口闭口的动作比起一般人来说要更多一些,造成这里的肌肉更加发达。

而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女人因为颧骨比较大的关系,以至于从眼睛两侧看下去,会在颧骨的位置明显凸起,所以即便女人是个瓜子脸的脸型,因为头发和颧骨的缘故也看上去上半张脸比起下半张脸要稍微小了那么一圈。

杨安可说,那你一定要抓住她。

她的语气肯定,这让我有些感动。我告诉她,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完成的工作,还有马天才,还有杨洪军其他那些正式警员的同事们,大家精诚合作才可能破案。于是我跟杨安可说晚安,她却跟我说了句保重。

大约在12点多,马天才在群里发来了几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看上去打扮时髦,但总觉得还是有股子土味的女人。从面目上辨认,她正是那名死者。她的模样算不上很好看的那种,但是还是算比较耐看的类型。身材不错,个头也足够高,最主要的是她那双大长腿很是养眼。

只不过她穿着牛仔裤而非短裤或是短裙,这不免令我有些遗憾。照片上的她开心地在微笑,两只手高高举起,摆出了一个剪刀手的只是。也许她有穿紧身衣的习惯,高举的双手扯动了衣服的下摆,露出肚脐和纤细的腰,而胸部也因为挺胸的关系而有点呼之欲出,让人喷血。

等等…这条牛仔裤,不就是案发现场的那条吗?

第82章 示威

小半年时间过去了,这个神秘组织虽然谈不上让人闻风丧胆,但吓唬吓唬我的小心脏,还是绰绰有余的。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冬天的深夜里,我床边站着一个高大人影的事,那是我这小半年来每每噩梦的时候必然出现的一个画面,给我留下的阴影实在太深了。还有就是那个被浸泡在福尔马林玻璃缸里的尸体,那种手指按压之下还会喷水的感觉,我实在难忘。

我此刻终于明白了杨洪军那一脸愁容究竟是为什么,如果单单只是一个凶杀案的话,或许我们齐心协力也就能够侦破,但涉及到了莲花堂——这个我们必须除掉,但又畏惧的组织,我们在迎战之前,还必须先克服内心的恐惧才行。

杨洪军看我愣了,于是提醒我说:“凯子,后面还有一张照片,还有案情分析,你不看看吗?”于是我开始继续翻阅,第四页上仍旧是一张照片。这一张照片传递的信息就更加明显了。照片拍摄的是一面贴了墙纸的墙壁,上边用和死者身上的口红颜色同样的字迹密密麻麻大小不一写了很多个“死”字,而在这么多“死”字的包围之下,赫然从上到下竖写着三个大字:杨洪军。

杨洪军的“杨”是繁体的“楊”,而“军”却是简写的军字。回想起先前那宗关于莲花堂的案件中,凶手撞伤了杨洪军,留下的剪贴字,也是这种繁简混用的方式,尽管不明白这当中是个人书写习惯的问题还是别有深意,但他传递的意思就相当明确了,就是要杨洪军死。

这特么不是废话吗,谁无缘无故死掉会是件高兴事啊。不过杨洪军这句话却让我多了些想法,既然他说不愿意失去我们,难道说是他暗暗在觉得有失去我们的可能性吗?

可我没好问出口,因为杨洪军是个老练的人,既然他自己都没明说,我多问也是徒劳的。而从他口中得知杨安可母女也会暂时住在警察局的招待所,相对而言,是非常安全的。杨洪军还并不知道晚上和我一起看电影的人就是杨安可,既然如此,我还是暂且不要告诉他好了。

当晚回家后,杨洪军在群里告诉我们他已经到了警察局,目前一切安全,杨安可母女已经安顿好了。于是我偷偷给杨安可发去消息,问她现在还好不好,她说还好,但是杨洪军不肯告诉她是遇到了什么事。我说既然他不肯说,你也就别问了,你只需要知道他这么做都是为了你们母女好,怕你们有危险。

杨安可问我,是很危险的案子吗?

我说,很危险。

我问杨洪军,你刚刚说过,发现尸体的报案人员是上门去找死者才发现的对吧?杨洪军点头说是。我接着说道,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怎么可能会这么巧?凶手作案留下的字迹就是为了让杨洪军知道这件事,假如很久都没人发现尸体怎么办?他的这个计划岂不是被打乱了?所以我觉得应该要查一下这个报案人,因为他的突然出现似乎太过于巧合,不排除就是凶手作案后冒充目击者报案的可能性。

杨洪军打断我说道:“凯子,你分析得很有道理,不过这一点我们已经查过了。报案人就是一个附近小餐馆送外卖的小哥,这也不是第一次给死者送外卖了。正因为外卖和快递不一样,快递是可以直接放到收发室里,但外卖必须客人当面收才行。正因为这样,这个快递小哥才会凑到窗户去看,才发现了死者。”

原来还有这一茬。于是我想了想问杨洪军道,既然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昨天晚上,那么今天早上的外卖,她是如何自己定的呢?难不成是闹鬼了?杨洪军摇摇头说:“那当然不是,肯定是凶手用死者的手机打电话定了外卖,并且在外卖送达的间隙离开了现场啊。”

我不置可否,只是说道,也许如此吧,这也正是要彻查的地方。假如真的如你说的那样,那么凶手肯定是熟知死者的生活习惯,知道她曾经长期光顾这家店的外卖生意,这些内容,都要彻查一下。

杨洪军点点头,看样子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句话,还真是个真理。

我强调说,咱们不能仅仅从受害人的角度去考虑,就好像上一次那个文修女制造了几起命案,我们率先的立场就是受害人是可悲且无辜的,而事实上这些人并不无辜,只不过他们的罪责被放大了而已,所以在本案当中,我觉得咱们也不能轻易排除这个情况,这件事老马需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死者的尽可能详细的讯息。

马天才点点头,查人私事这种事他比较拿手,也就是几个电话几封邮件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我接着说,其次凶手很有可能是不缺钱花的,也就是说,他挑选这个受害人的时候,仅仅只是为了犯罪,仅仅只是为了给杨洪军传递消息。选择这个受害人并且留下“贱人”两个字,很有可能带着一定的私愤的成分,你们难道没注意到吗?死者虽然衣衫不整,伤残严重,但是她脖子上的海豚项链,还有她耳朵上的金耳环,这些财物都没有丢失,如果罪犯是一个生活状况很糟糕的人的话,没理由留下这些东西在现场,肯定在逃跑的时候就顺走了。

我提出,请杨洪军动用警察部门的资源,查一下女人身上的其他财物,例如手机、钱包、银行卡等,尤其是手机,如果还能够找到的话,就根据近期的通话记录,还有GPS定位等信息,查一查她生前最后一段日子的活动轨迹等。

杨洪军认真地记了下来,然后我说道,除了这些之外,现场留下的脚印、指纹、皮屑毛发体液等,都要透过警察这边的专业人员进行比对,尽可能缩小范围。这个凶手的犯罪手段如此残忍,想来不会是初犯,应该是曾经有过类似的犯罪行为,当然那些不一定都跟莲花堂有关系,但是如果能够从一些有案底的人员当中排查的话,也会缩小一部分范围,即便是查不到,至少也说明此人之前没有留过案底。

杨洪军说得没错,尤其是当他提到了杨安可。尽管我和杨安可今天才第一次约会,甚至都还没有明确彼此的关系,有些事根本就谈不上,但我还是会担心。杨洪军是肯定不会躲躲藏藏的,因为那样一来,就是他在躲,而凶手在追,杨洪军永远都是被动方。如果他主动迎击的话,不但可以占据主动,还能够比较好地保护杨安可母女的安全。我和马天才则更加简单了,对方甚至都不一定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就是杨洪军的两把暗器,有用的暗器。

于是我告诉杨洪军,这件事我会帮你,给不给钱我都帮,你说说你打算怎么开始查?

马天才跟着我的话说道:“没错杨警官,这件事虽然只是针对你,但是关乎我们大家,所以我老马也不可能置之不理的。关于这个组织我老马能帮你查的几个月前就已经查过了,有用的信息真心不多,敌在暗我在明,就算你想要主动出击,你总得有个路子才行啊。”

马天才的话虽然有点消极,但的确也是事实。这个被奸杀的女人也许曾经跟这个凶手有过一段私人恩怨,否则他为什么会在死者身上写下“贱人”二字?但倘若我的这个猜测是错误的,那么凶手可谓是丧尽天良,穷凶极恶,这个死者就是碰巧不幸被凶手盯上,不但被人侮辱,还被杀害,而这一切都只成了这个凶手传递信息给杨洪军的工具。

杨洪军问我和马天才说:“调查方向不是没有,但是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实在少得可怜。你们二位都暂时不是警队的人,也各有各的调查方式,所以今天请你们来,就是想让你们用自己的方式分析一下,除了正常的调查之外,我们还有什么别的法子可寻吗?”

看到此处,我微微放心,但也因此开始对自己起初的猜测有些质疑。

紧接着我又重新测了一局,这一局的测算则是从我现有的结果为依据,跳过小六壬,直接问奇门。问题是关于这起凶案,因为我知道此刻计算方位言之过早,不如先来问问结果,以便我们提前准备,可当卦落之后,却留在了伤门加天芮,卦象小凶,诠释为:七窍生烟,九世之仇。

我一个人饿着肚子在房间里,看到这个卦象不禁皱眉。这七窍生烟通常是用来形容一个人极度生气,或者焦头烂额,这也许就会是我们在侦办这个案件时候常常会遇到的一种状态。而九世之仇,则是在说原因。从凶手留在罪案现场的字和死者身上的“贱人”来看,凶手有着强烈的仇视社会的情绪。这种戾气虽然未必真的累积了有“九世”这么久,但肯定也是时间不短。

其指名点姓地提到杨洪军,且幕后主使是莲花堂,会不会因为这个凶手之所以被莲花堂派来犯案,是因为这个组织知道他本身跟杨洪军之间有比较深重的私仇呢?对于杨洪军的过去我们都了解得不多,我们所知道的都是他愿意告诉我们的内容,剩下的一无所知。鉴于他警察的身份,而且是一线警察,在过去那么多年里抓过的坏人未必人人都是重刑死刑,难免有对他恨之入骨的人。也许经过许多年的监狱生涯后放了出来,被这个组织发现于是给了他一个寻仇的机会也说不定。

想到最后,越来越胡思乱想,眼看无法得到更多的突破,我也索性不去想了。当天中午杨洪军才在群里回话,说我提到的那些内容他会继续彻查,不过在那之前,今天晚上咱们还是老地方见面,他那里经过这一夜的侦查又有了一些新发现,属于保密内容不能发在群里,而这时候如果让我和马天才去警察局的话,万一有凶手或者凶手的同伙在警察局外面盯梢的话,我们可就算是暴露了。

果然,在马天才给我们的治疗后半段,就提到过这个女人曾经在前几年因为涉嫌卖淫被拘留过。我心里有点惋惜,因为这姑娘看上去跟我岁数差不太多,可因为我们出身的不同,而选择了不同的道路。或许是因为我是男性的关系,对于这样家庭出来的女孩有种无法理解的角度,但我并不算在道德评判对方,我始终认为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或许这就是这个女人的选择,她用自己认为对的方式,来赢得金钱和尊重。

那么看到这里,我就有了一个新的猜测:这个女人倘若在几年前那次治安处罚后并没有继续吸取教训,继续当性工作者的话,那么这个凶手会不会是她的其中一位嫖客?不是没有这样的可能性啊,女人的骨相显示出她是有着比较强烈不劳而获思想的人,那么反正每天都得睡觉,那她很有可能选择一边睡一边赚钱啊。

于是我在群里对杨洪军和马天才说了我的看法,如果这个女人依旧还是坐台小姐的身份的话,那么她应该上面有个老鸨或者鸡头一类的人,看看能不能调查到这些相关信息,然后顺藤摸瓜,把女人近期服务过的地点都调查一下,尤其是那附近的监控录像,找找看是否有凶手的踪迹。

杨洪军大概还没有起床,于是很久都没回我的信息。马天才大概也是发完那条消息后就继续睡觉去了,所以我等了一会儿后,群里依旧是安安静静的。出完晨功,我母亲叫我下楼吃饭,我却说等会再吃,于是回到房间里关上门,用小六壬起头,小六壬的结果结合天干地支,再测算了一局奇门八卦。

所测算的内容,不再如以往一般定位寻方向什么的,因为目前我们的消息太少,这样做范围就太大了,会很花时间,我所测算的是我先前的这些推测尤其是这个凶手是嫖客之一的这个想法,究竟有几成的正确率。

十二字骨相口诀里,想要找到完全对应得上的,却好像不那么容易,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偏差,于是相比之下,我觉得如果要按照十二字的关系将这个女人的骨相进行划分,那么她应当是属于“狮骨”的一类。

而对于“狮骨”的详细口诀则是“此骨生来不靠祖,成家立业全自主,坐等天财也会来,晚年衣禄更难数。”这样的骨相算是比较好的,起码对于钱财这方面来说,她应该是不缺的,而且也算是有福之人,这一点在女人的耳垂上可以看出来,虽然戴着金耳环,耳垂一定程度上因为金属的重量而被拉长了一点,但即便如此,女人的耳垂也算是大的。

总而言之,就外貌和骨相综合判断,女人是在城里租住的房子,且并非一个比较高档的社区,加上她日常的穿衣打扮虽然看上去不难看,但总归有种说不出的不入流的感觉,总让我觉得这样的一身打扮时尚性感,却也庸脂俗粉得很。如果没有猜错,她的出身应该并不算好,很大可能老家是在乡下。我甚至觉得很可能是因为这个女人童年时期不一定过着丰衣足食的日子,至于原因我无法用言语描述,但这样的感觉却始终非常强烈。

一般到晚上我是不会测算小六壬的,因为晚上临睡前是一个人一天当中最疲劳的时候,这个时候再来加以消耗,答案未必就有白天那么准确了。眼看我把手里现有的材料都分析得差不多了,于是也就重新回到床上睡觉。尽管也是翻腾了很久才入睡,但断断续续的,还是熬到了天亮。

出晨功的时候,我的手机再度响了起来,还是马天才在群里发来的关于这个女人的其他信息。时间还这么早,马天才就已经拿到了消息,这证明他昨天晚上大概跟我差不多,也是一直在分析案情寻找线索。

第84章 狮骨

我仔细辨认了一番,确认照片上女人穿着的这条牛仔裤,正是案发现场留下的那条被扯烂的裤子。而从女人的腰身来看,她的腰部非常瘦,裤子的腰围部分恰恰好符合她的身形,她并没有穿皮带。

我立刻回想了一下杨洪军给我看到的女尸的照片,尸体的腰部虽然也并不粗,但是相比现在照片上的这个女人来说,还是要整整大了一圈。换句话讲,如果案发现场的那条牛仔裤是直接从死者身上扒下来的话,同样一条裤子,没理由在瘦的时候不栓皮带,反而在胖的时候栓吧?

当然这当做或许还有尸体死后出现浮肿等现象,但即便如此,以我的判断来看,遗落在案发现场的那条皮带,也应该并不是死者当时穿在身上的。也许就好像那条捆住手的丝袜一样,是被凶手从屋子里其他地方取来的。

倘若是这样的话,凶手怎么就那么巧既从屋子里顺手拿来了丝袜,又顺手找到了皮带呢?难道说死者会把一件平时都不怎么常用的东西摆放在外面,用来方便凶手作案伤害自己吗?

不过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也察觉到,对方作为这样一个组织,先前曾经和杨洪军与我们有过两次交手,这两次都以对方的失败而告终,所以现在这个组织上应该是只知道杨洪军经办了这个案件,毕竟这些消息在网上轻而易举就能够查到,但对方好像并不知道我和马天才的存在,否则的话,凶手大应该把我和马天才的名字也加上去才对。

看起来杨洪军说对我们的保护,还算是说到做到了。

后面几页都是案情分析,我仔细了一下,其中有几个关键信息是我需要掌握的,第一是发现尸体的时间。尸体是在今天早上被发现的,而法医现场鉴定的死亡时间,推测则是昨天晚上,也就是说,死者在身亡之后仅仅几个小时,就已经被警方找到了。而警方的记录当中提到,是有人去敲死者家的门发现没人答应,打电话也没人接,于是透过窗户往里看,才发现了地上的尸体,这才报了警。

第二个就是死亡的原因。法医的鉴定结果表明,死者身上有几处都属于致命伤,以是悲伤那六道柳叶状的细长伤口,很明显是被类似匕首这样的锐利凶器直接刺杀造成的伤口。伤口深度接近十公分,别说这是个女人了,就算是个精壮的男人,只怕也会死了不下一次了。其次则是死者脖子上的淤痕,如果不是特别用力的话,是断然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淤痕的,而这种力道之下,任何人都会被勒死。第三是死者的左侧胸部,被人生生用刀割下来一半之多,虽然大部分都是肉,但是女性胸部的内部是有许多腺体的,这样割掉不但会造成极为大量的出血,光是疼痛估计都能疼死人。最后则是地上的半截舌头和被拔下来的牙齿,我们常常说自杀的其中一个方式就是“咬舌自尽”,虽然割断舌头未必就真的能够让人立刻死亡,但是舌头根部存在一根大血管和无数神经,因为这些神经是用来控制舌头这么一块软趴趴的肉做出各种不同动作的,所以整个将舌头割下,死亡的可能性还是相当之高的。

还有那些牙齿,我不由得再度翻回到第三张照片上查看,发现那些牙齿并非是好像乳牙那样,直接有个切面的断裂,而是成年人的恒牙,连接牙髓的那种。几乎是被连根拔起,牙根上,模糊的血肉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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