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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掰弯国民老公 第94节(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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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到的情形,比他能想到的最坏打算还要坏。程学寒在慈城根本没有办厂,而是将两人共有的钱,在慈城新城买了一套别墅,将父母接过来一起住,剩下的钱全买了市中心的店铺,每个月光收租金,就有二万多了。

更让温悦绝望的是,程学寒已在上个月跟一个女孩子结了婚。女孩子是当地的一个富商千金,嫁妆也不菲。

温悦在确认这些消息时,真是心如死灰,冲动之下,就想从所住酒店的十楼跳下去。

站上窗口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想起小时候那个老人给他讲过的话。

三十岁一定不要去东方,自己今年不是正好三十岁吗?现在所在的地方慈城,不正是东方吗?难道现在就是自己的劫难?

两人在这家公司打拼了七八年,早已不是刚进入职场的菜鸟,温悦已调到总经理室,成了总经理助理。程学寒也成了销售部经理,每人每年的收入都有几十万了。

照温悦的心意,他更希望两人在这家公司,继续安安稳稳地做下去。

在生活上,他希望在附近买一套房子,入了沪市的户口。反正这些年的积蓄,早够在市中心买一套大房子了。然后收养一个孩子,养一条狗,一家人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

可是他拒绝不了程学寒的软磨硬缠,最后心一软,把所有的积蓄交给他,让他回家乡创业。

他没有跟程学寒一起去,是怕他万一创业失败,还有自己这条后路可以退。

他懵懵懂懂地听完,并不害怕,三十岁对他来说还太过遥远。

老人似乎算出了他的命运,怜惜地叹了一口气,见这个孩子身体也并不好,想了想,传了他一套练气的方法。

离开前,老人一再叮嘱他,要他每天好好练那套功法,三十岁那年一定不要去东方,如果哪一天碰到冬天可以让花开放的人,一定要拜他为师。

后来的生活并没有因为老人而有什么变化,练了那套功法后,他的身体除了很少生病之外,也没有什么变化。

高中毕业,他考上了甬城大学,在大学里,认识了一个叫程学寒的学长。

“对先生来说,是举手之劳,对温悦来说,却是生死之隔。”那个叫温悦的男人缓缓站起来,用他独有的节奏,说道。

“阳阳,把客人请到屋里坐吧。”夏爸爸看那人穿得单薄,怕他受凉,叫道。

※※※

于是大家进了屋,到客厅坐下来,夏妈妈泡了茶端上来,那人又认真地对夏妈妈道谢。

相互介绍之后,夏久胜才知道那人叫温悦,是安徽黄山人。

将它们倒在笸篮上,抬到院子里,下面垫了两张方凳,晒几个小时就行了。

夏久胜和夏爸爸刚把东西放好,直起身子,就看到走进院子门口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看到夏久胜,没有出声,只是突然双手一合,举到眉间,双膝跪下,低下头伏在地上,对着他郑重其事地行了一个嵇首礼。

“你这是干什么?”夏久胜大吃一惊,连忙走过去搀住他的胳膊,要把他扶起来。

前些日子,阿福要拜他为师,他还专门上网查过资料,知道古礼的种类和拜师的礼节,知道这种嵇首礼,一般是臣拜君,子拜父,学生拜老师,新婚夫妇拜天地、拜父母专用。

站在窗口想了很久,他终于打消了自杀的念头,不管怎么说,还是得活下去,并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第二天,他一个电话把程学寒约出来。

两人相对坐在温悦订的那间酒店客房里,只不过此时已没有了当初的温情和依恋,有的只是欺骗和冷漠。

程学寒见瞒不过去了,连借口也懒得找了,只说自己欠了温悦的钱,过段时间他会想办法还他。

温悦这时候哪里还敢相信他。这人能做出这种无耻的事,人品可见一斑。于是冷静地要求对方,马上把几个铺面的产权移交给自己,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大家各不相欠。

温悦从小没有父母陪伴,又吃过太多的苦,对生活缺乏安全感。

后来的日子里,他靠跟程学寒电话传情,度过那段孤独的日子。

刚开始时,两人一有空就打电话,程学寒也是甜言蜜语地哄他开心,时间久了,程学寒的电话越来越少,他给对方打电话时,对方也是经常借口忙,草草说了一会,就挂了电话,这他起了疑心。

温悦能成为总经理助理,本身的智商和情商并不低,他会做这件傻事,只是因为他在情感上太依赖程学寒了,时间久了,他也慢慢发现自己处理情感问题上的盲目和天真,可是晚了。

既然发现事情不对,他当然不会拖拖拉拉,调了一星期的年休假,带了最近几个月的工资,风风火火赶到程学寒的故乡慈城。

程学寒比他大二岁,是他的学长。甬城市慈城人,也许是命中注定,他死心蹋地地爱上了他。

两人大学毕业后,一起离开了甬城,到沪市找了一家外资企业,一个进了人力资源部,一个进了销售部。

那段日子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两人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小公寓,下了班,就腻在一起。

那时候奶奶已过世,亲生父母跟他还是没有来往。程学寒成了他感情生活的全部。

今年年初,程学寒突然提出要回家创业。

没等夏久胜考虑好要不要问他的来历,温悦已把自己的身世,以及最近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了夏久胜。

原来他是黄山休宁人,出生在齐云山下的一个小山村,五岁那年父母离婚,各自在打工的城市成立了家庭,他没有人要,由奶奶独自抚养长大。

九岁那年,偶遇一个进村讨水喝的老人,他带那老人回家,给他泡了一杯茶。

老人喝完茶,说跟他有缘,要给他摸骨,那时他还小,什么都不懂,看那老人脸色和善,不像坏人,就任他摸了摸头和手。

摸完手之后,老人叹了一口气,说他命里有一劫,如果度得过,则后半生就会顺顺利利,如果度不过,就会死于三十岁那一年。

这人他当然认识,就是几天前他救的那个流浪汉。他虽然帮了这个人,但是自认受不起这个礼。

才几天不见,这人的外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瘦得皮包骨的身体明显丰润了不少,虽然还是瘦,却有了一种不沾凡尘的风姿。因为细心收拾过,整个人看起来温雅得体,特别是原本就轮廓分明的五官,配上光洁白皙的皮肤,甚至给人一种贵公子的感觉。

“谢谢夏先生的救命之恩。”那人不顾夏久胜的阻拦,再次拜了下去。

夏久胜怕他身体没有恢复,不敢用力,反而让他顺利地拜了三拜。

“唉,你这人——”夏久胜有些手足无措。“我只是举手之劳,用得着行这么大的礼吗?折煞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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