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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好报(第1 /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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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如果真心着急换房的主儿,到了服务站,肯定就心无旁骛,直接进去按要求索房源了。

那里面登记的,根本不会有想出卖的房源。

要找这样的房子,还必须得通过特殊渠道才行。

什么特殊渠道?

服务站门口招贴栏上的个人留言呗。

实话实说,被识破发现的不足万一,顶多就是批判教育的过。

其余的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

而且造成事实之后,永远也不会有人追究。

因为真正的相关政策出台是九十年代初期的事儿。

等到了那会儿,之前出的这种事儿已经太多了。

但必须得说,便民的同时,这个政策却给不合规定的房屋买卖开了一个大口子。

首先,以当时那个连程控电话都没有,一切就靠介绍信的社会环境而言。

房管部门想要查证一下这种事儿的真假,成本太高了,也太难了。

那么买卖房屋使用权的私下交易,就缺乏有效的分辨手段。

买主儿真要想弄份证明材料,只需自己来个萝卜章的障眼法就行。

且明确指出“不论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和个人,在换房双方及业主同意原则下,均可互换房屋。”

换房具体的程序按照官方说法是,先由欲换户提出申请,并持住房凭证或产权人(单位)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区或欲换入地区的换房站或调配部门登记。

在换房双方同意互换住房时,需同时持住房凭证、户口簿及有关证明到登记部门签订换房协议书。

然后再经房屋所在地管片管理员签字盖章后,办理变更租赁契约和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可实际操作上呢,比这么一大套简单得多。

洪衍武还在房管所遇着一件好事,敢情居然有一桩私房买卖堂而皇之的办过户让他碰见了。

跟着再一细打听,他差点没乐疯了。

敢情今年3 月21 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出通知,已经决定恢复办理私房买卖业务了。

说凡在城镇范围内的私有房屋买卖,经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审查,符合规定的,准予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这意味着什么还用说吗?

那么好,尽管当时这种交易全凭漫天喊价,就地还钱。

区政府大院的那套房,房主要价一万二,就再也不肯让了,比五四一厂的房高了足有两千。

但杜兰还是果断选了这套房,痛痛快快让边建功交了两千定金。

这样剩下的事儿就差洪衍武给他们找证明材料,然后替他们办过户了。

至于另一套房,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洪衍武也没白糟践。

还有就是地点远近不同。

五楼的在樱桃园路口,离福儒里公交车一站地的距离,是五四一厂的职工楼。

三楼的远点儿,都到了“玄武艺园”那边了,是区政府的职工楼。

所以到底想要哪套房,还得边建功和他女朋友一起合计。

另外,既然是纯帮朋友忙,价钱就得靠边建功自己和人家商量了。

改革开放后,房屋交易出现是重新出现了。

可这里有一条,这种交易并不是光明正大的,里面全是猫腻。

因为别忘了,当时的法律并不允许私人进行房屋买卖啊。

自解放之后,国家就一直在实行房屋公有化政策。

当时的房子大部分是公家的,特别是像单元房这种条件最好的房源。

洪衍武独爱那种只写自己房屋条件,不提什么交换房屋条件,只留了联系电话和“有意面谈”的留言。

于是乎,还没两天呢,他就给边建功在附近弄下来两套房源来。

要说这两套房子的条件其实差不多。

都是六七十平米的二类房,还都是坐北朝南的三居室。

不过楼层有点区别,一个五楼,一个三楼。

那不合法也变成合法了,这就叫尊重既定事实。

想想看,现在由深知其中门道的洪衍武亲自来这件的事儿,那不就手到擒来,跟玩儿似的嘛。

别的不说,就说找房源,这事儿就是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别看各区都有房屋交换服务站,那是专门进行换房信息交流的地方。

可一般人去了,往往只能看见表面的浮水,看不见水下的瓤儿。

至于收了钱的房主,当然也是不会真去较真,还要什么换来的房子的。

而其次呢,当时的法律也不健全。

完全缺乏相关的管理政策,根本没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处罚。

即使查出来是假,抓住现行了,也不能怎么样。

这压根儿就属于“无风险犯罪”。

想要交换房屋的双方,只需各自带上证明材料。

然后一起到房管所现场办理一下房屋过户手续,就行了。

说实话,这个换房政策确实是出自利民考虑的好政策。

因为真有实际困难的人,通过换房不但节约了上下班的时间,还免除了他们路上奔波的疲劳,且降低了交通费用上的支出。

对社会也同样缓解了公共交通的压力,减少了交通事故的隐患。

就现在这行市,这价钱,他要想当“洪半城”那都不是太大的难事啊。

这可不同于买卖房屋使用权,这是完全合法的正式所有权交易呀。

什刹海的四合院,闹市的铺面房,想想就得劲儿啊。

还甭说,正愁赚的钱怎么花出去呢?这不又有辙了吗?

想起“小百子”一家还挤在天桥剧场后面的大杂院里,他自己花一万块给买下来了。

同时弄了份儿“小百子”名字的材料,就打算把这房送给小兄弟了。

人家那滨城海参钱一直放他这儿也没要过,他不能真当成自己的吧?

要说还真是好心有好报,就洪衍武把两套房办好过户手续这天。

不但边建功这小两口千恩万谢,请他和水清带着孩子去建国搓了一顿。

不得不说,边建功的女朋友,在外交公寓上班的杜兰挺有主心骨儿,看问题还挺准。

她觉着边建功是开汽车的,距离无关紧要。

重要的倒是区政府的楼层矮,周边环境不错,有公园、有医院、还有好学校。

而且周围住的邻居大多是区政府的公务员,素质比较高。

真把户口办过去,对将来孩子的入学和成长都有利。

那就必须得曲线救国才行。

说白了,其实就是钻政策的空子,打着换房的幌子,在私下里交易房屋居住权,或者也叫使用权。

由于当年的机关、团体、工厂、企业等单位的办公地点与职工宿舍距离过远,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所以从1953 年开始,为解决职工离工作地点过远、上下班不方便的困难,京城房地产管理局就开始实行市民房屋交换。

政策是以“地点适当,基本等量”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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